色了,写第二遍感觉还是有一定深度的,自我感觉还行,还能感动自己。写的是机务段九十年代末年轻人的故事,是根据我的经历和见闻感受写的。从小就喜欢文学,梦想当作家,现在感觉作家对于我而言只能是个梦幻,但是,写作却是我的精神乐园。 说实话,工作对于我来说太枯燥乏味是简单的僵尸移动,惟有这一点儿爱好能激活我的身体,能给我一点慰藉。然而,我还想写更多却已不能,似乎江郎才尽,混混僵僵已近半百,别无所成惟此暖心!总共八十六万多字,可以说是我倾尽全部心血打造而成,是我的最高水平,我全身心投入的钟爱终有所成,不管咋样,内心还是有点儿激动的。 十几年里,同事朋友大多都在忙着买房换房学驾照买车换车,我却在“不务正业”地瞎忙活,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有点儿痴傻。工作比较忙,比较紧张,业余时间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