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镇朔将军代行太子殿下法令,告曰:冀州上郡郡守张朴,苛责军士,贻误军机,犯此重罪,本该处死,将军仁德,特准他以钱粮,功勋赎罪。
肤施县县令,县尉,县丞等一众大小官吏,经查明,皆属张郡守之从犯,将军仁德,下令可让众官员,亦以钱粮,功勋赎罪。
为表赎罪之心,愿赎罪者,可于府衙外,立自赎文书。